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近期,西安、衡陽、深圳、德州等地陸續曝出中小學新建校舍室內甲醛超標,學生出現頭暈、流鼻血等不良反應,嚴重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引發學生家長普遍擔憂,社會輿論反映強烈。為給廣大中小學師生創造安全、舒適、環保的學習工作環境,現就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開展深入細致的排查工作。各地要組織力量,抓緊時間,對2018年以來新竣工交付使用校舍、新采購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及時發現影響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隱患,有關排查情況要通過學校宣傳欄、微信等媒體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公示。
二、有重點地做好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檢測工作。要針對新建校舍投入使用后,發現學生群體性頭暈、眼睛紅腫、咳嗽、流鼻涕的事件,及時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相關校舍和設施設備進行甲醛檢測,檢測結果也要及時進行公示。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不合格的校舍要及時整改,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整改期間要合理安排好學生的學習和生活,確保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三、做好排查、檢測情況報送工作。請各地于11月30日前將組織開展中小學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監控情況及有關排查、測量數據(詳見附件)報我辦。
專此。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9月21日
原文鏈接:關于開展中小學新建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排查、檢測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