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規定的方法缺乏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肯創工程參照了現有的家具標準,發現在方法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GB18584-2001)采用的方法是對構成整體家具結構中的某試件進行干燥器法測定,也就是對構成家具所使用的板材進行破壞性取樣,并規定在2h內完成對試樣的干燥器法的測定。
更為重要的是,對因被取樣品造成破壞的家具沒有進行必要的責任歸屬和交代,在家具中取樣的具體位置沒有進行詳細交代,同時由于板材結構的不均質性,決定了該方法的不可比性和不盡科學,事實上造成該標準難以執行。
除了企事業單位、團體,試問有幾個老百姓會花精力去研究這個標準?又有誰會冒將買回家的家具破壞而最后經檢驗又是“合格”,責任自負的風險?此外,2h的規定概念模糊,是用戶主動送樣還是檢測機構上門取樣,均未作交代。
想必標準的制定者有難處,刻意在回避什么,所以肯創工程認為,這個標準雖然已實施多年,但實際效果不佳,沒有起到保證板材家具的環保質量的作用,有必要進行修訂或廢除,重新制定針對整體家具的測量標準,并且在標準中明確責任方,為用戶和老百姓提供一個公正的評判和說理依據。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18580-2001)采用的是氣候艙法,比較符合實際情況,但由于家具表面涂料的使用,延緩了板材中甲醛的釋放,甲醛的釋放速率必然與板材不同。GB18580一2001卻仍然采用板材測試時的測試周期和標準限值,鑒于實際情況,肯創工程覺得該標準有必要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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