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8月9日,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法院對我國第一起“因新房裝修甲醛超標導致人死亡案件”作出裁決。
2004年5月,林先生將他在福州市馬尾區的新房承包給了一家裝修公司,其形式為包工和部分包料。7月3日,林先生將新房的地板裝修工程承包給了一家地板貿易有限公司。8月底,林先生和夫人以及4歲的女兒搬進了他們的新房子。
2005年6月11日,林先生的女兒突然出現持續高燒、咳嗽等癥狀,被福建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診斷為急性白血病,于同年8月27日不治身亡。
在林先生女兒被診斷為急性白血病后,林先生委托市環境監測站對新房主臥的空氣進行監測。根據監測站2005年7月22日的監測報告,新房裝修一年后空氣中甲醛含量仍嚴重超標,為0.39 mg/m3,超出國家標準4倍。
林先生認為,這兩家公司的裝修行為造成室內環境嚴重污染,直接導致了女兒的生病和死亡。林先生夫婦怒氣沖沖把裝修公司和另一家木地板經銷公司告上法庭。在庭審中,林先生的律師引用了世界衛生組織的文件和中國室內環境監測委員會的特別警告作為證據:2004年6月15日,世界衛生組織發布了第153號新聞稿,將甲醛列為一類致癌物。
此外,我國室內環境監測委員會也在2005年5月發出特別警告,指出室內甲醛含量超標極大程度可能致白血病,并提醒家長尤其注意抵抗力弱的兒童。后法院一審裁定,兩家公司應承擔相同的連帶責任,并共同賠償原告170000多元。
在此,株洲除甲醛肯創工程借該案件再次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室內環境污染物對兒童健康的危害。雖然造成兒童疾病的因素很多,但環境污染,特別是室內環境污染對兒童健康的危害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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