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0年1月12日,北京昌平法院對一棟耗資數千萬元購買的別墅甲醛超標的案件做出了判決。北京的業主譚先生將開發商起訴至法院,并要求開發商將近1000萬元的購房款退還給譚先生。甲醛超標在室內環境引起的訴訟,是北京迄今最大的"查處案"。
2008年8月,譚先生在昌平區購買了一座別墅,全部耗費958萬元。在交付房子后,為了確保家人的健康,譚委托室內環境測試單位進行空氣檢測。結果出乎他的意料,檢測顯示甲醛、氨等指標超標。由于這個原因,在他正式收到房子一個月后,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并多次咨詢開發商指定人員辦理退房手續,但是開發商明確表示拒絕退房。
結果,譚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雙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開發商退還他自己的購房款和相關款項。法院在聽證會后裁定,譚先生向開發商退還購房款的請求是完全合理的,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因此,法院裁定,開發商將退還購房款項958萬元,并在同一時期支付銀行存款利息。
株洲室內空氣治理公司肯創工程借本案例提醒大家,購買新房時,不僅要注意房屋的表面結構、表面質量,還要注意室內空氣質量。曾在2002年,國家質檢總局和建設部頒布并實施了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在標準發布和實施后,室內環境中的甲醛等五項指標必須符合標準,才能交付使用。
因此,消費者在購買房屋時,必須檢查是否有室內環境測試報告,以及室內環境質素是否合格。特別是一些精裝修和完整裝修的房屋,我們必須格外注意。同時,也不排除工程驗收時,室內環境檢測報告合格,住宅的室內環境質量在消費者生活中不合格,建議消費者邀請室內環境檢測單位在驗收時進行室內環境檢查和驗收。
相關閱讀: